
各位考生:
根据《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我校现将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考生可于4月27日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录取查询系统(网址:http://123.13.215.105:8000)查询本人拟录取结果。
一、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
2.录取办法
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赋分。录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总成绩、语文和数学合分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录取。各类单科成绩为零的或单科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3.计划调整
录取过程中如有专业计划未满额录取的,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实际考试人数对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考生如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请于4月28日当天持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书(见附件)、身份证、准考证、考生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我校行政办公楼212室办理相关手续,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书,必须考生本人及考生监护人签字并按手印,并注明考生本人和考生监护人手机号码。逾期不予受理。
三、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普招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普通类考生,可参加河南省普招考试。
四、正式录取名单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为准(名单不再另行公布),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统招结束后一并邮寄,请考生届时通过学校官网关注新生入学信息的发布,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
五、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不参加高考体检或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特别声明:学校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为我校进行有偿招生或代收任何其它费用,任何自称与我校合作、承诺补录录取、预科班等宣传及收费行为,均属非法行为,与我校无关。
七、公示期:2025年4月27日-30日。公示期间,考生如对拟录取结果有疑问,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398-3808289,3808291进行咨询。监督电话:0398-3808008
八、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拟录取分数线 |
公共事务管理 | 348.06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122.5 |
旅游管理 | 382.01 |
社会工作 | 343.02 |
社会体育 | 148.83 |
视觉传达设计 | 128.6 |
舞蹈表演 | 343.16 |
消防救援技术 | 206.42 |
音乐表演 | 257 |
应急救援技术 | 306.34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22.2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57.6 |
智能控制技术 | 299.56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283.56 |
招生就业处
2025年4月27日